穆丽亚妮发布金属矿物加工产品出口关税新规

    【本报讯】穆丽亚妮财长发布了关于确定需缴纳出口税和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的《2024年第38号财长条例》。其中一项条例规定金属矿物加工产品的出口关税的金额。发布该规定是为了支持国内金属矿产行业的下游政策,并简化有关出口货物征收出口关税和出口税率的规定。
  具体而言,该规定将铜/Cu含量≥15%的铜精矿的出口关税定为7.5%,以及铁/Fe 含量≥50%、(Al2O3+SiO2)≥5%的10%。
  此外,铅/Pb含量≥56%的铅精矿出口关税定为5%,锌/Zn含量≥51%的锌精矿出口关税定为5%。
  注意,在之前的规定中,政府根据冶炼厂建设进度制定不同的税率,分为三个阶段。其关税也有区别,分为两个时期,即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时期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的时期。
  例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铜含量≥15%的铜精矿第一阶段关税为10%,第二阶段为7.5%,第三阶段为5%。
  而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该商品第一阶段关税为15%,第二阶段为10%,第三阶段为7.5%。《2024年第38号财长条例》于2024年5月31日制定,于2024年6月3日颁布。(松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