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签合作备忘录 便利“南下、北上”人才流动


8日,香港人才服务办公室与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在香港签署合作备忘录,深化沪港人才交流和合作,旨在加强两地于全球人才引进、人才服务、人才就业、人才发展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推进沪港人才高地建设。
两地于今年4月在香港举行的沪港合作会议第六次会议中,就人才合作达成共识,同意两地部门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和定期会商交流机制,推动人才培养联动和人才服务协作。此外,5月6日起,内地将持商务签注赴港的人士在港逗留期限由7天延长至14天,扩展人才签注的适用范围至北京和上海。
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连同8日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有关措施将进一步加深沪港人才交流,便利“南下、北上”双向人才流动,有助两地人才工作、营商及投资。
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部长王伟明,与孙玉菡一同见证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副局长谭朴珍和香港人才办总监刘镇汉共同签订合作备忘录。
交流会上,沪港双方介绍两地招揽和支援人才政策措施的进展,并就加强合作的范畴,以及与两地企业联手推动人才交流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