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食安協議再升級 引入食品「灣區標準」 港人餐桌添保障

粵港雙方近日在廣州簽訂新一輪《粵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協議》,引入食品「灣區標準」。目前粵港澳三地已聯合發布183項「灣區標準」,涵蓋水果蔬菜等。(記者盧靜怡攝)

(香港文匯網記者 盧靜怡 廣州報道)粵港雙方近日在廣州簽訂新一輪《粵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協議》,標誌着自2015年首次達成協議以來,雙方在食品安全領域的合作邁入了新階段。記者了解到,這次協議新增加了食品「灣區標準」建設、支持南沙深度融入大灣區食品安全交流合作等內容。協議簽訂之後,粵港兩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強食品安全信息通報、風險監測、應急處置等方面合作。這將為香港市民帶來了更多優質、安全的食源選擇。

粵港兩地文化同根同源,民眾在食品消費習慣和需求上有着諸多相似之處。隨着「灣區標準」的推進,香港市民將享受到更多符合高標準的食品,這不僅提升了食品安全水平,也豐富了消費者的餐桌。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局一直與香港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保持緊密溝通,及時分享食品安全信息,並舉辦多場交流活動,邀請香港的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和業界代表到廣東進行考察和座談。

目前,粵港澳三地已聯合發布183項「灣區標準」,其中食品類標準達53項,覆蓋了超過100種日常消費量大的食品,如糧食、油脂、肉類、蛋類、奶製品、水果和蔬菜等。同時,已經開發了32項「灣區認證」項目,並發放了17張認證證書,涉及農產品等食品領域,相關認證產品已在部分連鎖超市和餐飲店上架,實現了粵港澳三地的同步銷售。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按照協議框架,深度加強溝通聯絡,不斷強化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的互聯互通,加大交流合作內容領域,通過不斷推動粵港兩地食品監管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共同提升粵港食品安全高水平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