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福州福清湾畔的元洪功能区,是一片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的热土。夏日进入园区,处处涌动着开放、开发、创业、兴业的热潮。回顾“两国双园”的蓬勃发展进程,总能找到福州法院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助推“两国双园”新合作发展,打造“一带一路”新高地的靓丽身影。
绘就园区好“枫”景
“小李,快去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给我们做了确认工资和经济赔偿金的调解协议,我们的血汗钱有着落了!”日前,张大伯激动地向小李说道。
张大伯和小李均是中印尼“两国双园”内某企业的员工。该企业拖欠来自五湖四海工友工资和经济赔偿金。鉴于该案涉及人数众多、矛盾易激化等特点,福清市人民法院快速启动诉仲、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历时一个多月,成功调解数百起劳动争议案件,调处金额近1500万元。
福州港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供图)
作为中印尼“两国双园”项目中方园区的福州市福清元洪投资区是国家级工业园区,目前已形成粮油食品、纺织化纤、轻工机械、能源精化等四大优势产业,成为福州经贸发展的主阵地之一。
“针对企业和大量劳动者集聚园区的实际,如何靠前护航园区高质量发展,成为福州法院必须回答的问题,打造‘枫桥式’园区是我们其中一个答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不仅关系到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园区的发展壮大与和谐稳定。
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化解园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2023年8月,福清市人民法院联合福清市总工会、司法局、人社局等部门成立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该基地致力于共同探索搭建园区涉诉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切实把劳动关系纠纷调解在早期、化解在局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大力推进“园区枫桥”机制建设方面,福州法院并未止步于此。
今年7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清市人民法院在中方园区——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共同设立了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司法服务中心,主要提供在线服务、驻点服务、定制服务、涉外指引、智力赋能、法治宣传、外部对接、其他司法服务等八类司法服务。同时,深化诉讼、仲裁、调解相互衔接的“一站式”涉印尼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形成涉印尼司法服务整体合力,力争“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园,矛盾不上交”。
为提升涉印尼诉讼服务便利化,福州法院大力发展“互联网+诉讼服务”,扩大在涉印尼司法领域运用信息化手段,开辟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即“三优先”绿色通道,缩短办理周期,促进涉印尼诉讼争议优先解决。
仲裁作为一种与诉讼并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成本低、效率高、专业性、保密性、和谐性等优势,已日趋成为国际商事纠纷当事人首选的争议解决方式。福州法院立足园区企业发展需求,会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福州仲裁委员会深入园区调研,探索仲裁机构在园区设立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民商事调解与仲裁中心,正确理解和适用《纽约公约》,提升仲裁司法审查质效,支持园区仲裁规范有序发展。
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在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既要关注准据法的选择,还要根据缔约国与我国司法互认的情况,选择诉讼或仲裁……”日前,福州法院司法服务审判团队主动走进新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普法课程。
其实,这并非福州法院第一次为新宏港公司提供定制化司法服务。新宏港公司是“两国双园”内的重点企业,在中国和印尼均设有工厂。然而随着销售网络的不断拓展,公司也面临着稳步“走出去”后如何避免风险的难题。
为此,福州两级法院司法服务审判团队多次到该企业生产一线实地查看,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指导其完善购销合同、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合同等常见合同蓝本,切实帮助企业优化法治化管理、防范涉外交易风险。
问需于企,精准服务。福州法院不仅为园区企业构筑风险防范“避风港”,更为“引进来”“走出去”企业树立航向标。
围绕中印尼跨境纠纷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因两国法律不一致可能引发的认知偏差及潜在风险,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华东政法大学、拓维印尼投资服务中心共建印度尼西亚法律查明研究中心,发布《印尼投资法律指引》、印尼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风险提示等,指导企业完善跨国投资、跨国贸易、跨国用工等合同蓝本,为园区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提供跨国商事行为指引。
打造长效治理辐射地
“作为智库专家,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协助法院和园区在外国法律查明、涉外法律法规解读、投资法律指引、典型案例编撰以及涉外民商事法律纠纷的化解、调处等方面积极助力,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受聘专家表示,接过聘书的那一刻,使命感油然而生。
这一幕发生在7月23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中印尼“两国双园”智库专家聘任会上。此次会议共同见证了中印尼专家、学者受聘“上岗”担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印尼“两国双园”智库专家。
法院司法服务审判团队走进园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供图)
近年来,为全力打造中印尼“两国双园”长效治理辐射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推进机制融通、强化资源融合,既主动求变,又善于借“智”。
不仅与中印尼两国高校、专业机构共同组建专家智库、专家顾问团,还推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带一路”智库专家聘任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分类管理的方式,根据智库专家的国籍、专业、专长等进行精细化管理,着力于建立司法研究高端智库,充分发挥“外脑”作用,实现增智赋能。
用制度促管理,向管理要质效。优化中印尼“两国双园”营商环境的背后,离不开配套机制的不断完善。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构建跨域协作的先行窗口为发力点,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侨联等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逐步建立“部门+区域”双协同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主动对接自贸区管委会、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为中印尼“两国双厂”“两国一检”等探索及试点举措贡献司法智慧;主动对接漳州法院,加强司法协同互动、信息共享、数据互通、联合会商、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强互补、多形式的“两国双园”多元保护格局。
3月2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于推进“园区枫桥”机制建设、提供跨国商事行为指引、支持园区仲裁规范有序发展等重点举措,为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提供科学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项项制度的落地,一个个机制的优化,为中印尼“两国双园”合作项目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编辑:胡美东)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