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 报 讯 】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 D J P ) 税 收 收 入 管 理 分 局 局 长 M u c h a m a d A r i f i n 称 , 向 个 人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 P P h ) 占 国 家 税 收 总 额 的 1 5 . 7 % 。
他 表 示 , 个 人 纳 税 主 体 的 所 得 税 缴 款 有 两 种 方 式 , 即 个 人 自 行 缴 纳 ( 个 人 所 得 税 集 体 ) 或 由 用 人 单 位 代 扣 代 缴 ( 个 人 所 得 税 第 2 1 条 ) 。
A r i f i n 在 万 丹 省 S e r a n g 县 说 : “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总 缴 款 额 为 1 5 . 7 % , 其 中 P P h ( 所 得 税 ) 第 2 1 条 缴 款 额 为 1 4 . 7 % , 个 人 P P h 缴 款 额 为 1 % ” 。
他 说 , 这 种 贡 献 来 自 社 会 所 有 经 济 阶 层 , 而 不 仅 仅 是 中 产 阶 级 或 上 层 阶 级 。
他 解 释 说 : “ 税 收 贡 献 不 分 为 中 产 阶 级 和 非 中 产 阶 级 贡 献 , 而 是 分 为 个 人 P P h 税 收 主 体 和 公 司 税 收 主 体 以 及 每 个 税 收 类 型 组 。 ”
A r i f i n 表 示 , 现 在 税 务 总 局 正 在 努 力 通 过 教 育 、 加 强 监 督 和 审 计 以 及 开 发 核 心 税 收 系 统 来 更 全 面 地 收 集 纳 税 人 数 据 来 增 加 税 收 收 入 。
他 表 示 , 该 系 统 计 划 于 2 0 2 4 年 1 2 月 底 启 动 , 不 仅 会 收 集 有 关 P P h 的 纳 税 人 数 据 , 还 会 收 集 所 有 类 型 的 税 收 数 据 。
A r i f i n 补 充 说 : “ 核 心 税 收 系 统 将 结 合 来 自 财 政 部 内 部 和 外 部 机 构 、 机 构 或 协 会 的 多 项 数 据 。 稍 后 将 连 接 到 人 口 身 份 证 号 码 ( N I K ) , 以 便 纳 税 人 ( 尚 未 拥 有 N P W P ) 进 入 我 们 的 系 统 , 从 而 增 加 税 基 ” 。
财 政 部 指 出 , 截 至 2 0 2 4 年 8 月 , 来 自 税 收 的 国 家 收 入 达 1 1 9 6 . 5 4 兆 盾 , 即 2 0 2 4 年 国 家 收 支 预 算 ( A P B N ) 目 标 的 6 0 . 1 6 % 。 ( a s 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