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涉华彩涂钢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0月24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822/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彩涂钢板(越南语:sản phẩm thép hợp kim hoặckhông hợp kim được cán phẳng, được sơn)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0%-34.27%,韩国4.95%-19.25%,有效期为5年,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9年10月23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0.70.12、7210.70.13、7210.70.19、7210.70.21、7210.70.29、7210.70.91、7210.70.99、7212.40.11、7212.40.12、7212.40.13、7212.40.14、7212.40.19、7212.40.91、7212.40.99、7225.99.90、7226.99.19、7226.99.99。

2018年10月15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彩涂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0月24日,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23年10月2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751/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彩涂钢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