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指控新加坡男子黄贺成(译音)经营网络商店销售仿冒商品,侵犯其商标权,原索赔290万新元,但最终仅获高庭判赔20万元。
判词显示,LV于2022年7月发现黄贺成在Instagram经营“emcase_sg”和“emcrafts_sg”两个商店,售卖印有LV标志的商品,包括手机壳、手表带、零钱包、护照套等。
LV于2023年8月15日入禀高庭,最初索赔484万元,但由于商标法规定赔偿上限为290万元,最终提出索赔290万元。
黄贺成未出庭答辩,法院做出缺席判决。法官指出,黄的侵权行为极具蓄意性,售卖9种不同假货,并声称产品使用LV真皮材料,且为“升级改造”产品,还称通过第三方认证。
LV方面专家则指出,相关皮革未达到LV标准,不可能为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