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柬在线赌博团伙涉案嫌疑人与其用于转播赌博网站的手机一同就座。(安塔拉通讯社 / 印尼国家警察刑事调查局供图)
雅加达(安塔拉通讯社)—— 印尼国家警察(Polri)披露,近期破获的一个以中国和柬埔寨为基地的在线赌博网站运营团伙中,几名涉案人员每人敛财高达 200 亿印尼盾(约合 120 万美元)。
印尼国家警察刑事调查局普通犯罪处处长朱汉达尼・拉哈乔・普洛少将表示,这些嫌疑人是在万丹省坦格朗以及西爪哇省茂物和勿加泗的突袭行动中被捕的。
他着重指出,此次突袭行动逮捕了 22 名嫌疑人,其中包括一名首字母缩写为 NKP 的财务管理员,以及负责服务器管理和网站营销的 RA、DN 和 AN。
“在大约 10 个月的时间里,每个被突袭地点的服务器和营销负责人都获得了 150 亿至 200 亿印尼盾的利润,” 普洛周日在雅加达的一份声明中指出。
他补充道,这些主要作案人员雇佣其他嫌疑人为操作员,后者的月薪在 700 万印尼盾(约合 428 美元)至 1000 万印尼盾(约合 612 美元)之间。
普洛详细说明:“这些嫌疑人运营着名为 Akasia899 和 Tanjung899 的在线赌博网站,其服务器设在中国和柬埔寨。”
他接着解释说,这些在押人员滥用印尼的 SIM 卡号创建 WhatsApp 账户,用于向数百万个手机号码推送赌博网站的广告。
“操作员每天最多能创建 500 个 WhatsApp 账户,并群发数千条推广信息,诱骗人们存钱,还承诺保证能赢钱。” 他指出。
此外,他提到,嫌疑人使用他人名下注册的银行账户来隐藏非法所得,随后通过将资金转换为加密货币(伪装成商品付款)的方式进行洗钱。
在 6 月 13 日开展的协同突袭行动中,警方查获了 354 部手机、23 台个人电脑、1 辆汽车、1 个调制解调器、2648 张来自不同运营商的 SIM 卡以及 18 张 ATM 卡。
这些嫌疑人触犯了印尼《刑法典》中的多项罪名,最高可判处 10 年监禁或 2500 万印尼盾(约合 1536 美元)的罚款。
他们还违反了《电子信息与交易法》(ITE Law),这项罪名最高可判处 6 年监禁和 10 亿印尼盾(超过 6.1 万美元)的罚款。
此外,他们的行为可能还违反了 2020 年第 8 号《防止和消除洗钱犯罪法》,依据该法,可判处 5 至 15 年监禁,以及最高 10 亿印尼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