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统筹部长艾尔朗加・哈塔托(图片来源:VOI 文档)
经济统筹部长艾尔朗加・哈塔托表示,政府将为住房领域提供 100% 的政府代征增值税(PPN DTP)激励。
“此外,关于房地产的增值税代征(VAT DTP)优惠,原本第二季度应降至 50%,现决定仍维持 100%。之后我们将讨论具体技术细节,” 他周五(7 月 25 日)对媒体记者说道。
据悉,房地产领域的政府代征增值税(PPN DTP)适用于购买价最高为 20 亿印尼盾、售价不超过 50 亿印尼盾的房产,其激励政策为:2025 年 1 月至 6 月实行 100% 折扣,2025 年 7 月至 12 月实行 50% 折扣。
此前,政府正式延长了 2025 财年由政府承担的有地住房和公寓单元交付的增值税(VAT)激励政策。
这一规定通过《财政部 2025 年第 13 号条例》(PMK-13/2025)的发布得以规范,该条例于 2025 年 2 月 4 日生效。此次激励政策的延长,是对 2023 年和 2024 年已实施的增值税激励政策的延续。
“房地产领域的交易对其他经济部门具有强大的乘数效应。作为增进民众福祉的经济政策组合的一部分,提供增值税激励有望维持民众的购买力,并推动其他经济部门的增长,” 咨询、服务与公共关系总监德维・阿斯图蒂表示。
根据《财政部 2025 年第 13 号条例》,202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交付的有地住房或公寓单元,若售价中需缴纳增值税的部分不超过 20 亿印尼盾,且最高售价为 50 亿印尼盾,可享受 100% 的增值税代征(VAT-DTP)激励。
同时,2025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交付的房产,若售价中需缴纳增值税的部分不超过 20 亿印尼盾,且最高售价为 50 亿印尼盾,可享受 50% 的增值税代征(VAT-DTP)激励。
德维解释道:“例如,若 A 先生在 2025 年 2 月 14 日以 20 亿印尼盾购买一套住房,那么全部增值税由政府承担。再如,若 B 女士在 2025 年 2 月 15 日以 25 亿印尼盾购买一套住房,那么 B 女士需承担的增值税为 11% 乘以 5 亿印尼盾,即 5500 万印尼盾。”
德维还强调,该政策不适用于已享受增值税豁免优惠的有地住房或公寓。
德维最后表示:“政府希望民众能把握这一机会购置住房,同时为房地产行业及其配套行业的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