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越南、中国进口产品冲击,钢铁行业请求政府成立钢铁特别保护工作组

受到越南-中国进口的入侵,业界要求政府成立钢铁特别保护工作组

印度尼西亚建筑用钢协会(又称印度尼西亚钢结构协会,ISSC)主席布迪・哈尔塔・维纳塔(图片来源:梅里・汉达亚尼 / VOI)

雅加达 —— 建筑用钢行业协会(又称印度尼西亚钢结构协会,ISSC)已请求政府保护国内建筑用钢产业,使其免受来自越南和中国的进口产品冲击。对钢铁行业缺乏特定保护,是削弱国内产业竞争力的一大漏洞。
印度尼西亚建筑用钢协会(ISSC)主席布迪・哈尔塔・维纳塔认为,越南和中国向印度尼西亚大量进口建筑用钢,将扼杀国内产业。
布迪表示,从越南和中国进入印度尼西亚的建筑用钢是即装型钢材。他称,这类建筑用钢破坏了该国的供应链。
“(从越南和中国进口的)是即装型钢材。这类钢材进入印度尼西亚后,供应链中的(本地企业)将无法从中获得业务,” 布迪周四(7 月 24 日)在雅加达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说。
布迪认为,如果政府继续忽视这种情况,恐怕国内建筑用钢产业生态系统中的企业和数千名工人都会受到影响。
“这就是我们印度尼西亚钢结构协会感到担忧的原因,因为我们现在都面临着就业危机。因为许多钢结构产品直接进入了国内,” 他说。
另一方面,布迪表示,国内建筑用钢产业从业者必须满足严格的生产要求,其中之一就是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SNI)。而来自越南和中国的进口产品却能畅通无阻地进入。
“这些进口产品价格更低,设计更薄、更小,而且不符合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SNI)。这本不应该被允许。我们也在质疑,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布迪说。
有必要成立建筑用钢保护工作组
布迪表示,印度尼西亚钢结构协会一致主张敦促政府保护国内建筑用钢产业。期望的保护措施是阻止建筑用钢产品进口到印度尼西亚。
“任何国内能够生产的产品都不应允许进口,因为这会干扰国内供应链,” 布迪说。
布迪要求政府对必须进口的产品给予同等对待,包括在符合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SNI)等条件方面。
“法规对此也有影响。而来自政府的保护是最为重要的,” 布迪说。
同样,印尼钢结构协会合作与公共关系部主席穆罕默德・尤努斯表示,尽管政府已成立了跨部门的非法进口特别工作组,但当前政策仍过于笼统,尚未涉及建筑用钢行业。
因此,尤努斯称,需要成立一个特别工作组,为国内建筑用钢行业从业者提供直接保护。
“这从一开始就是个薄弱环节,一届又一届政府都是如此,机构之间协调不力。非法进口特别工作组已经存在,但专门保护建筑用钢行业的特别工作组至今尚未成立,” 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