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加达(安塔拉通讯社)电 —— 印度尼西亚政府已确认,自 2026 年起,将终止对以全散装组装(CBU)形式进口的电池动力电动汽车(BEV)的激励措施。
截至 2025 年底,进口纯电动汽车可享受的激励政策包括进口关税豁免及奢侈品销售税减免。要获得这些激励,车企需满足 “本土生产量与进口量持平” 的要求。
印尼工业部长阿古斯・古米旺・卡尔塔萨米塔(Agus Gumiwang Kartasasmita)在周五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未来,我们将不再向符合此类投资计划、旨在获取激励的全散装组装纯电动汽车发放进口许可证。”
印尼工业部金属、机械、运输及电子工业总司(ILMATE)司长塞蒂亚・迪亚尔塔(Setia Diarta)进一步确认了该政策。他强调,目前正享受该激励计划的车企必须转向纯电动汽车的本土生产。
目前,共有六家企业在享受全散装组装纯电动汽车进口激励,分别是:负责进口雪铁龙(Citroen)、埃安(AION)和上汽大通(Maxus)车型的 PT National Assemblers 公司;比亚迪印尼公司(PT BYD Auto Indonesia);吉利印尼汽车公司(PT Geely Motor Indonesia);越南 VinFast 印尼汽车公司(PT VinFast Automobile Indonesia);负责进口小鹏汽车(Xpeng)的 PT Era Industri Otomotif 公司;以及长城欧拉(GWM Ora)的进口商 PT Inchcape Indomobil Energi Baru 公司。
这些企业计划在印尼合计投资 15.52 万亿印尼盾(约合 9.47 亿美元),总产能将达到 30.5 万辆。
此前,印尼海事、运输及国防装备工业司(IMATAP)司长马哈尔迪・通古尔・维卡索诺(Mahardi Tunggul Wicaksono)曾提醒各车企,自 2026 年起,它们有义务启动纯电动汽车的本土生产,并遵守本土含量要求(TK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