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外甥女,并用受害者手机录制作案过程

Ilustrasi pemerkosaan性侵案件示意图(图片:埃迪・瓦希约诺 / 点滴新闻网)

东雅加达讯 —— 东雅加达一名缩写为 JP(36 岁)的男子,狠心性侵其 16 岁的外甥女。在实施这一恶劣行为时,该男子还使用受害者的手机录制作案过程。
案件发生在东雅加达省芝巴容区芝朗卡普。嫌疑人的性侵行为自 2025 年 3 月起便已开始。
东雅加达地铁警察局公关负责人阿克普・特塔(AKP Teta)表示,起初嫌疑人常去受害者父母经营的小吃店吃饭。由于与受害者母亲有亲属关系,嫌疑人获得了在受害者家中留宿的许可。
“嫌疑人常去受害者父母的小吃店吃饭,也经常在店里见到受害者。嫌疑人与受害者母亲是同一家族成员,因此受害者父母允许他住在自己家中。” 阿克普・特塔接受点滴新闻网(detikNews)采访时如此说道,采访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
与此同时,东雅加达地铁警察局妇女儿童保护部门(PPA)负责人阿克普・斯里・亚特米尼(AKP Sri Yatmini)指出,受害者的父母每天清晨便出门工作,而嫌疑人还对受害者实施了威胁。
“嫌疑人趁受害者父母出门工作时对其施暴。嫌疑人实施犯罪的手法是先对受害者进行引诱,随后威胁她‘不许告诉任何人,要是说了,就把你告到警察局去’。” 斯里说道。
斯里表示,嫌疑人还录下了性侵过程。最终,受害者的父亲发现了这段视频 —— 因为他的手机与女儿的手机相关联。
“案件得以曝光,是因为受害者父亲的手机与受害者的手机处于关联状态。所以当嫌疑人实施性侵并录下视频时,受害者父亲的邮箱收到了这段视频的通知。” 她说道。
9 月 16 日,受害者父亲向东雅加达地铁警察局妇女儿童保护部门报案。同日,警方抓获并羁押了嫌疑人。
嫌疑人被控触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2016 年第 17 号儿童保护法》第 76D 条及第 81 条。由于嫌疑人是受害者的舅舅(亲属身份),其面临的量刑为最高 15 年监禁,且需在基准刑期基础上增加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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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点滴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