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义里讯 东爪哇省谏义里二级非口岸移民局于10月10日将两名中国籍男子WQ与WX驱逐出境。两人因在变更居住地址后未依法向当地移民局报告,违反了印尼移民法规。
据了解,WQ和WX持有限期居留许可,在谏义里市班达区的一家餐厅工作。根据印尼《2011年第6号移民法》第71条(a)项的规定,所有外国人在印尼必须向当地移民局申报其地址、身份或状态的变更。违反此条款者,将依据该法第116条,面临最高三个月的监禁或最高2,500万印尼盾的罚款。
该案此前已在”2025年移民警戒行动”的记者会上进行过通报。9月29日,谏义里地方法院对此案作出裁决。审判由法官Khairul主持,法庭最终判处WQ和WX各罚款2,000万印尼盾。判决明确,若未能缴纳罚款,将以两个月监禁作为替代。
在缴纳罚款后,谏义里移民局立即执行了行政性移民措施,将两人驱逐出境。遣返过程经由泗水朱安达国际机场,乘坐中国南方航空CZ8138次航班(泗水→广州)前往中国。移民局人员全程护送至出境登机口,以确保程序顺利完成。
谏义里移民局局长安东尼乌斯·弗里兹基·萨尼斯卡拉·查希亚·普特拉就此案表示:”移民局有责任确保在印尼活动的外国人遵守法律,为当地社会带来积极贡献。这起案件提醒所有在谏义里地区的外国公民必须遵守印尼移民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