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务员,政府将立新法,恶意公开公务员隐私外加作出虚假指控,最高可判监禁长达三年、罚款高达1万元,或两者兼施。
内政部兼外交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14日在国会上针对刑事法(杂项修正)法案提出一读。
目前,恶意公开公务员或公共服务工作人员隐私的行为构成《防止骚扰法令》下的罪行,但受害者必须证明受到骚扰、惊扰或困扰;若是涉及散播虚假陈述,则是触犯《防范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但必须证明虚假陈述削弱了公众对公共机构的信任。
政府对此提出两项修正,以更好地保护公务员和公共服务工作人员。
在公务员或公共服务工作人员隐私遭人恶意公开时,受害者将无需证明自己受到骚扰、惊扰或困扰,只要对方有意骚扰,就算是触犯《防止骚扰法令》。内政部强调,针对公务员或公共服务工作人员的所有骚扰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
另外,政府将在《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Miscellaneous Offences (Public Order and Nuisance) Act)下列入新的罪行;在明知或相信是虚假的情况下公开公务员隐私并作出虚假指控,意图妨碍公务,最高刑罚可达监禁三年、罚款1万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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