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近日发布文告宣布,向两名因30亿新元洗钱案被定罪的前银行客户经理发出从业禁令,禁止二人从事金融服务相关工作及参与金融机构业务。
据悉,涉案两人均为中国籍,分别是前花旗银行客户经理王启明和前瑞士宝盛银行新加坡分行客户经理刘凯。因二人涉案情节严重,金管局引用《金融服务及市场法令》第七节有关适当人选标准的指导原则,认定两人不符合从业标准,分别对其作出16年和7年的禁令,禁令即时生效。
禁令期间,两人被禁止从事或提供任何金管局监理、授权的金融活动及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金融机构管理,不可担任金融机构董事、合伙人或经理,也不允许成为金融机构企业主要股东或增加股东权益。
此次涉案的30亿新元洗钱案是新加坡史上最大规模同类案件,于2023年8月侦破,涉案资金主要来自非法线上赌博、诈骗等活动。该案最初抓获的九男一女已被定罪,约9亿4400万新元非法资产被充公,10人刑满后均被驱逐出境。
王启明和刘凯随后被逮捕定罪,分别被判处24个月和4个月监禁。其中,王启明涉10项控状,于2025年10月23日承认4项,其客户包含该案主犯之一王水明等人;刘凯因协助涉案人员伪造文件,于2025年10月24日认罪,案发时曾指导涉案人员修改伪造文件以规避银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