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在巴淡岛违规使用中国劳工 被处以3.3亿盾行政处罚

日前,廖内群岛省外籍劳工监督特别工作组对巴淡岛电厂项目的一家中资建设企业处以3.3亿盾行政处罚,原因是该企业违法使用29名无合法手续的中国籍劳工,违规行为在工作组突击检查中被查获。
据廖内群岛省人力迁移局秘书、外籍劳工监督工作组组长介绍,工作组接到相关信息后,迅速组建监督小组直奔项目现场核查,确认该项目现场共有142名外籍劳工,其中29名中国籍劳工持C18访问签证,且未按规定办理外籍劳工使用计划(RPTKA)文件,属于严重违法用工。
根据印尼相关法规,RPTKA是外籍劳工在印尼工作的必备法定文件,持访问签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属于明确违法行为。工作组随即对该项目总承包商开出3.3亿盾行政罚单,目前正等待人力部正式批复与缴费编码下达,相关罚款将作为非税收国家收入(PNBP)上缴国库。涉事中资企业已签署声明书,明确接受处罚并愿意按期缴纳罚款,待人力部正式裁定与缴费指令下达后完成支付。
此外,工作组在检查中还发现该项目存在其他劳动规范与职业健康安全(K3)问题,鉴于本次检查重点为外籍劳工合规性,相关问题将另行通过辅导整改方式处理。工作组严正声明,廖内群岛地区未完成完整行政手续的外籍劳工,将被驱逐出境并列入入境黑名单,绝不姑息无证务工、签证混用等行为。
据悉,此次违规是该电厂项目开工近六个月以来首次发现的严重违法用工情况,项目业主为巴淡印多工业园,涉事企业为项目总承包方。此前,廖内群岛省人力迁移局在巴淡印多工业区突击检查中,已查获同一批29名无RPTKA文件的中国籍劳工,并勒令其在手续补齐前禁止上岗。该局局长曾强调,企业必须依法为外籍劳工办理完整许可,违规将按月每名600万盾处以罚款,同时需履行配套使用本地劳工、开展技术转移等法定义务。
此次高额处罚,彰显了印尼地方政府严格执行移民与劳工法规、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的决心,同时也提醒在印尼开展业务的中资企业,需严格遵守当地用工规定,完整办理签证、RPTKA等法定文件,杜绝非法用工带来的法律与声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