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新加坡籍前男教师因涉嫌与一名未成年学生多次发生性行为,2日被正式控上法庭。据悉,这是过去一个月内,提交法院审理的第四起类似案件。
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该被告年龄在30多岁,共面对九项罪名,其中六项为猥亵少女罪,另外三项为性侵未成年人罪。法庭已发出“禁止披露令”,明确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被告及受害者身份的信息,包括事发地点。
法庭记录显示,被告与受害者曾存在师生关系。根据控状,被告的涉嫌犯罪行为发生在2023年2月至12月期间,除多次亲吻、拥抱这名未满16岁的少女外,还涉嫌与少女发生亲密行为,并要求对方满足其性欲。
目前,该案件已展延至5月进行审前会议。针对此事,新加坡教育部回应CNA询问时表示,该嫌犯已于2024年1月被停职,随后被正式开除。教育部强调,将严肃看待教职员的不当行为,对于未能遵守行为准则和纪律标准的职员,会毫不犹豫地采取纪律处分。
根据当地法律,若性侵罪名成立,被告每项罪名可被判处最长十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猥亵青少年罪名成立,则可判处最长五年监禁、最高1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