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最高法院终审驳回比亚迪上诉 腾势(Denza)商标权归属尘埃落定

雅加达讯 比亚迪旗下豪华汽车品牌腾势(Denza)在印尼的商标权纠纷迎来终审结局。印尼最高法院近日作出第 1338 K/PDT.SUS-HKI/2025 号裁决,正式驳回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申请,同时准许原审被告 PT Worcas Nusantara Abadi 的上诉请求,这一具有终局效力的判决,意味着比亚迪彻底失去印尼市场腾势商标的法律主张权。
最高法院裁决书明确指出,经审理查明,腾势商标的所有权已依法转移至 PT Raden Reza Adi,因此比亚迪起诉 PT Worcas Nusantara Abadi 属于典型的 “被告主体错误”(error in persona)。法院认定,在比亚迪提起诉讼前,涉案商标所有权已完成合法转让,并非 PT Worcas Nusantara Abadi 所有,故采纳被告抗辩理由,裁定比亚迪诉讼不予受理。
此次终审是比亚迪商标维权的二次败诉。2025 年 4 月,雅加达中心地方法院已就第 1/Pdt.Sus-HKI/Merek/2025/PN.Niaga.Jkt.Pst 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比亚迪全部诉讼请求,并判令其承担总计 107 万印尼盾的诉讼费用。一审庭审已查明,PT Worcas Nusantara Abadi 持有的腾势商标,已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转让给 PT Raden Reza Adi,并在印尼知识产权总局完成正式登记,而比亚迪直至 2025 年 1 月才提起诉讼。
此案源于商标注册时间差引发的权属争议。PT Worcas Nusantara Abadi 早在 2023 年 7 月 3 日,就已在印尼知识产权总局成功注册 “腾势(Denza)” 商标,注册号 IDM001176306,核定使用范围涵盖第 12 类汽车、电动汽车及相关配件,权利有效期至 2033 年DJKI。而比亚迪直至 2024 年 8 月 8 日才在印尼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此时已晚于本地企业注册时间超一年DJKI。
比亚迪在诉讼中主张,腾势作为全球知名豪华品牌,已在中国、英国、欧盟、科威特等超 100 个国家和地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且在多国完成注册,应享有全球商标保护权DJKI。但印尼法院依据 “申请在先” 原则认定,印尼商标保护以注册时间为核心判定标准,境外注册不自动产生印尼境内效力,且比亚迪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本地公司存在恶意抢注行为。
此次终审败诉直接影响比亚迪在印尼的高端品牌布局。2025 年初,比亚迪曾计划在印尼推出腾势 D9 等高端电动车型,因商标纠纷被迫搁置。业内分析认为,此案凸显中国车企出海的知识产权风险 —— 即便品牌具备全球知名度,若未提前在目标市场完成商标布局,极易遭遇抢注并陷入法律被动。
截至目前,比亚迪及腾势品牌尚未就终审结果发布官方回应。而 PT Worcas Nusantara Abadi 法律经理安吉拉表示,尊重印尼司法程序与终审判决,该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平、透明与确定性。随着商标权归属尘埃落定,比亚迪若要在印尼推出高端车型,或需重新启用新品牌名称,或与商标所有权人协商授权使用,相关市场推进计划面临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