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绕美国对我国发起的“301条款”贸易调查,学界与业界质疑相关指控缺乏事实基础,并认为企业可通过法律与政策渠道进行反制。
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Celios)执行主任比马·尤迪斯蒂拉(Bhima Yudhistira)指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对印尼的指控主要基于两点:一是贸易顺差,二是水泥行业产能过剩。
比马表示,印尼2024年约310亿美元的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镍、棕榈油、煤炭及农产品等资源型商品出口,并非制造业因政策干预导致的过剩产能。他表示,资源型出口反映的是供给优势,而非补贴驱动的工业过剩。
对于水泥行业的指控,比马认为同样站不住脚。他指出,印尼水泥产量大多被国内市场吸收,对美国出口极少,因此难以构成对美国贸易的不公平影响。
此外,印尼对美双边贸易顺差预计在2025年约为180亿美元,相较其他被调查国家仍属较低水平,难以成为重点指控依据。
比马强调,根据《1974年贸易法》,调查应基于对美国贸易造成直接损害的行为,而印尼当前情况并不符合这一标准。
他进一步指出,企业在调查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程序,USTR必须在制定政策前听取公众意见,包括受影响企业的反馈。若美国企业因关税政策承担额外成本,其反对意见可能削弱调查结论的法律与政治基础。
因此,Celios呼吁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意见提交,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提出异议,以制衡不合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