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公民LXD涉嫌非法金矿开采 检方求刑三年监禁

4月21日,西加里曼丹省吉打邦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金矿开采相关案件,中国籍公民LXD因涉嫌充当非法金矿开采活动幕后主使、参与加重盗窃,被检方要求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检察官纳法托尼·巴蒂斯图塔与里兹基·阿迪·普拉塔马在庭审中表示,根据庭审提交的证人证词和相关证据,LXD已被合法且令人信服地证明参与了加重盗窃罪。
检方指出,LXD的行为已符合经2026年第1号法律修订的《刑法》第477条第(1)款f和g项的犯罪要件。据悉,LXD被卷入的案件发生在西加里曼丹省吉打邦县,涉案区域属于Sultan Rafli Mandiri(SRM)矿业经营许可区(IUP)内,核心涉嫌盗窃相关矿业资源。
庭审现场显示,此前被告辩护律师曾就案件审查问题向合议庭提出异议,并请求推迟宣读起诉书,但由首席法官里奥·苏卡尔诺主持的合议庭驳回了该请求,认为没有足够理由延期,庭审继续按刑事诉讼程序正常推进。
此前吉打邦县检察院检方指控中国公民LXD非法持有爆炸物并非法使用公司设施。该指控于2026年2月19日在吉打邦地方法院首次庭审中宣读。检方指出,相关行为发生于2023年中至年底,地点位于西加里曼丹省吉打邦县Tumbang Titi镇Nanga Kelampai村的PT Sultan Rafli Mandiri金矿工厂区域。检方称,被告在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自称为公司新负责人,并指示工人在未获合法所有者许可的情况下加工含金矿石。
此外,被告还涉嫌与他人一起驱逐原有员工,接管工厂,并招募新工人开展采矿活动。2023年8月,相关人员被指破坏仓库锁具,取走此前由公司在警方许可下从PT Pindad购置的爆炸物,包括约50吨power gel炸药、1900枚电雷管和26000枚非电雷管,并用于地下采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