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台新规稳定汇率 6月起强化出口外汇监管:自然资源出口商须将50%外汇兑换为印尼盾

政府将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新的自然资源出口外汇(DHE SDA)管理规定,要求出口商将至少50%的出口外汇兑换为印尼盾,以加强印尼盾汇率稳定及国内金融市场流动性。

根据修订后的《第36号政府条例》,自然资源出口商必须将出口所得资金存放于国有银行联盟(Himbara)旗下银行,同时部分外汇资金须转换为印尼盾。财长普尔巴证实,新规已确定于下月1日正式生效,但具体适用国家和技术细则仍待政府正式公布相关法规后进一步说明和正式发布时公布。

此前,经济统筹部长艾朗卡曾说明,虽然新政策整体上强化了自然资源出口外汇管理,但石油与天然气行业将获得特殊安排。

他指出,油气领域暂不适用“50%强制兑换印尼盾”的机制,而是继续沿用现有制度,即出口外汇必须在印尼金融体系内停留至少3个月。

艾朗卡表示,政府希望通过这一政策强化国内外汇储备,为政府和印尼央行应对全球金融市场波动提供更多支撑,确保国内尤其是国有银行体系中的外汇供应保持充足。“这一强化措施预计将成为政府与印尼央行应对全球市场波动的重要弹药,确保国内外汇流动性持续充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