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出台新规调整多国钢材反倾销税 首次对武钢加征17.5%临时关税

近日,印尼财政部发布最新贸易管控新规,针对多国进口热轧钢材差异化调整反倾销税率,进一步规范进口钢材市场秩序、保护本土钢铁产业。其中,印尼首次对武汉钢铁集团进口非合金热轧卷板征收17.5%临时反倾销税,打破此前零关税格局,成为本次政策调整的核心焦点。
据官方文件显示,本次针对武钢的征税依据为2026年第32号财政部条例,该条例于5月22日正式发布,按照规则将在发布五日后生效,政策有效期为六个月。本次税率调整为历史性首次上调,对照印尼2024年第103号旧版条例,武钢同类热轧钢材此前反倾销税率为0%,而鞍钢、宝钢等国内其余钢铁企业长期执行20%税率,此次新规彻底改变武钢产品零关税进口格局,形成国内钢企差异化征税标准。
本次政策调整由印尼反倾销委员会专项调查推动落地。调查组经全面取证、核查与研判后认定,武汉钢铁集团出口至印尼的非合金热轧板材存在明确倾销行为,该低价倾销态势对印尼本土钢铁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且倾销行为与产业冲击、市场损害之间具备清晰因果关系。基于完整调查结论与合规判定,印尼官方正式出台临时反倾销管控措施,精准约束相关钢材进口贸易。
新规对涉事产品品类作出清晰界定,本次加征关税对象特指宽度600毫米及以上、未经镀层涂层的非合金热轧卷板,对应多项专属海关税号,征税范围精准、边界明确。值得注意的是,本次17.5%临时反倾销税为叠加型税费,需在最惠国关税或双边协定优惠关税的基础上额外征收,进一步抬高相关产品进口成本。
本次印尼钢材反倾销管控为大范围、多国同步调整,除针对武钢的2026年第32号条例外,同日落地的2026年第31号财政部条例,对中国大陆、台湾,以及印度、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泰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钢铁企业实施差异化反倾销征税,构建分层分级的进口管控体系。
在中国大陆企业税率划分上,政策差异化特征显著:仅武汉钢铁集团执行17.5%临时反倾销税率,中国大陆其余所有钢铁企业统一维持20%税率标准。其他国家及地区征税标准各有区分,其中印度三家涉事钢企税率分别为12.95%、20%、20%;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相关钢企税率区间为5.58%至20%;中国台湾省企业税率介于4.24%至4.70%,当地中钢维持0%税率,其余钢企按20%计征;泰国钢材企业税率浮动区间为7.52%至12.78%。
新规同时设置兜底征税条款,本次管控范围内,所有国家及地区未被官方单独列名的钢铁企业,其进口钢材反倾销税率统一按照20%标准执行,实现进口钢材全覆盖管控,杜绝监管空白。
整体而言,印尼此次批量调整多国钢材反倾销政策,核心目的在于整治低价钢材倾销乱象,规范境外钢材进口贸易秩序,遏制外来低价钢材对本土市场的冲击。通过差异化关税调控,精准管控不正当贸易行为,平衡国内钢材市场供需,为本土钢铁产业营造稳定的经营环境,持续扶持本土钢企转型升级、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