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DJP)截至2025年底已为税收应收账款计提47.42万亿盾坏账准备,约占税收应收账款总额83.61万亿盾的56.7%。
根据《税务总局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在扣除坏账准备后,预计仍可收回的税收应收账款净额为36.20万亿盾。报告指出,在83.61万亿盾税收应收账款中,已计提47.42万亿盾准备,因此预计可实现回收的净额仅剩36.20万亿盾。
报告显示,坏账准备主要来自账龄超过三年的税收欠款。这类欠款通常已被认定为呆账,因此绝大部分金额均已计提减值。
其中,账龄超过五年的欠税规模最大,账面余额达22.29万亿盾,已计提22.09万亿盾坏账准备,占该类欠税总额约99.1%,预计仅剩约2011亿盾仍具回收可能。账龄介于四至五年的欠税总额为5.89万亿盾,已计提5.84万亿盾准备,净额仅剩491.6亿盾;账龄三至四年的欠税总额为7.20万亿盾,也几乎全部计提,仅剩约1171.5亿盾可望收回。
相比之下,账龄较短的税收应收账款质量相对较好。账龄一年以内的欠税为25.69万亿盾,仅计提1.21万亿盾;账龄一至两年的欠税为11.93万亿盾,计提5.92万亿盾;账龄二至三年的欠税为10.61万亿盾,计提5.28万亿盾。
税务总局表示,账龄不足三年的税款通常仍被归类为正常、关注或存在疑问的应收账款,但在特定情况下,例如税款催缴通知书(STP)需跟随其对应税务决定书状态时,即使账龄较短,也可能直接被列为呆账。
此外,报告还指出,税收应收账款核销依据《2024年第117号财政部长条例》执行,只有在追缴权已超过法定时效,并完成《税收应收账款核销建议清单》后,方可办理账务核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税务总局地区办事处已提交针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追缴权失效税款的核销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