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ESDM)近期修订金属矿物商品销售基准价(HPM)计算公式,将镍矿中的铁、钴、铬伴生矿物纳入定价核算体系。相关条款载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签发的《能源矿产部长第 363.K/MB.01/MEM.B/2026 号部长令》,系对 2025 年第 268 号部长令的第二次修订,文件于 9 月 16 日对外公布。
新规以新版公式替换旧版附件原有核算方式,镍矿基准价同时核算镍主元素、铁钴铬伴生矿价值,并叠加修正系数 CF 与矿石含水率 MC。文件划定伴生金属计价门槛:含铁量不高于 35% 时铁元素参与计价;钴含量达到 0.05% 及以上方可计入价格。
修正系数设置差异化标准:镍品位 1.6% 时 CF 为 30%;品位高于 1.2% 区间,镍含量每变动 0.1%,CF 相应浮动 1%。品位≤1.2% 的低品位镍矿基础 CF 固定 14%,镍含量每下降 0.1%,CF 下调 1%。伴生矿系数方面,高品位矿钴系数 30%,低品位矿钴系数 17%,铬统一为 10%。
本次调整覆盖原生镍矿及镍铁、MHP、MSP、NMS 镍粒、NPI 镍生铁、镍锭、镍锍等镍加工品,各类产品设置独立修正系数,镍锭直接采用镍参考价,镍锍按镍钴总含量 78% 乘以镍参考价核算。
印尼能源矿产部称,本次修订基于旧版体系评估复盘。新版基准价综合品位、伴生组分、修正系数、含水率等多项参数,重构镍产业链官方定价框架,将直接影响当地镍矿开采与加工环节成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