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支持南沙完善與港澳規則對接

南沙創匯谷為港青創業服務專業團隊在工作。(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 記者 趙一存、敖敏輝)為加快推動廣州南沙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設,推動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司法政策支持,最高人民法院23日印發「指導意見」,支持南沙完善與港澳規則對接,明確將強化數字經濟發展司法保障,探索建立港澳法律人才參與司法審判研究工作機制,並支持建立吸納港澳人才的司法智庫,還將提高涉港澳民商事案件辦理質量效率。最高法第一巡迴法庭負責人表示,這份「指導意見」推動健全涉外涉港澳糾紛解決機制,體現了新民訴法精神。

這份全稱為《關於為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共六部分21條,內容涵蓋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產業合作基地建設、推動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支持促進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助力打造高質量城市發展標杆、完善組織保障機制等。

結合南沙戰略定位發展目標出台意見

據介紹,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重大國家戰略,廣州南沙地處大灣區地理幾何中心,作為連接珠江口兩岸城市群和港澳地區的樞紐性節點,是廣州發揮大灣區區域發展核心引擎作用的重大承載平台。去年6月,國務院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提出加快推動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打造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台。

最高法表示,此番發布的「指導意見」關注廣州南沙實際司法需求,是結合其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出台的服務保障廣州南沙建設發展的司法文件,為推動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促進粵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提供助力。「指導意見」還充分考慮了廣州南沙「一國兩制三法域」的司法環境和地方法院有益探索實踐,既注重實用性和可行性,又為鼓勵細化和創新制度預留了政策空間。

加強涉外審判人才引進培養儲備

香港文匯報記者注意到,這份「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將加強國際商事審判專業化建設,推動完善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轄布局,加強涉外審判人才的引進、培養和儲備。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台人士擔任人民陪審員參與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審理,構建完善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處理國際商事糾紛的體制機制。

早前在南沙區人民法院,10名來自粵港澳三地的青年學生組成模擬庭審。(網上圖片)

推動簡化跨境司法交流合作審批程序

此外,還將加大國際區際司法交流力度,積極推動簡化跨境司法交流合作、人員往來審批程序,積極邀請港澳法律專家擔任研修學者、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支持港澳法律專業學生到人民法院實習,探索建立港澳法律人才參與法院司法審判研究工作機制,支持建立吸納港澳地區、海外知名專家學者、行業領軍人才的司法智庫,着力培養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法律規則、熟悉域外法律的涉外法律專業人才。

支持完善內地港澳調解員「雙調解」模式

最高法第一巡迴法庭負責人表示,考慮到廣州地區和南沙地區涉外、涉港澳糾紛解決需求較高,此番出台的「指導意見」總結提煉地方法院實踐,支持地方法院完善內地、港澳調解員「雙調解」模式,形成更符合涉外涉港澳糾紛特點的解紛機制。另外,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擴大了中國法院對涉外民事糾紛的管轄權,明確了涉外民事糾紛當事人書面協議管轄的規定。故此,最高法在起草這份「指導意見」時體現了新民訴法精神,並就完善和細化審查認定規則作出規定。

此外,這份「指導意見」將「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產業合作基地建設」單列為一個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迴法庭負責人在答問時就此表示,「指導意見」提出打造國際知識產權爭端解決優選地,指導和支持地方法院加強涉外、涉港澳案例發布和規則研究,回應南沙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解決需求。

「指導意見」要點速覽

推動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

◆加強國際商事審判專業化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台人士擔任人民陪審員參與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審理。

◆服務保障國際航運物流樞紐建設。積極服務保障大灣區航運聯合交易中心建設,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內航運服務資源跨境跨區域整合。

◆積極推動落實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管轄制度。完善涉外、涉港澳民商事糾紛管轄規則。

◆加大國際區際司法交流力度。探索建立港澳法律人才參與人民法院司法審判研究工作機制,支持建立吸納港澳地區、海外知名專家學者、行業領軍人才的司法智庫。

支持促進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完善與港澳地區司法規則銜接。支持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廣州南沙執業。

◆探索完善涉港澳訴訟程序機制。支持南沙法院簡化涉港澳案件訴訟程序,完善港澳訴訟主體資格確認、授權委託見證、送達程序及訴訟證據審查認定程序。

◆健全涉外涉港澳糾紛實質性化解機制。支持具備條件的港澳法律服務機構、調解員、律師參與糾紛調解。

◆完善域外法律查明機制。進一步完善法院審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法律適用規則和工作機制。

助力打造高質量城市發展標杆

◆促進青年創業就業平台建設。支持廣州南沙優化各類面向粵港澳青年的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等合作平台,為探索推動南沙事業單位、法定機構、國有企業引進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人才提供司法服務。

◆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堅持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依法嚴懲破壞生態保護紅線、自然岸線、非法排污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環境侵權禁止令、懲罰性賠償等制度運用。

◆強化民生權益司法保障。妥善處理引進人才、港澳居民因擇業擇居等產生的糾紛,依法維護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創業、學習生活權益。

◆加強智慧法院建設。加強互聯網、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在司法領域運用,加快推動智慧法院第五代移動通信(5G)全覆蓋。

專業法律服務成化解糾紛關鍵

陳浩庭律師(右)正在工作。(香港文匯報廣州傳真)

作為大灣區內地特邀港澳調解員,香港陳浩庭律師行主管律師陳浩庭,近年來深度參與大灣區內地的商事調解工作,在深圳、廣州等城市業務尤其多。即便是在疫情期間,亦通過不同方式參加調解工作,化解了不少跨境糾紛。在開展具體業務中,不管是繁體字還是簡體字,中文還是英文,粵語或是普通話,他都能夠輕鬆駕馭。

去年,陳浩庭以香港籍特邀調解員的身份,參與了一宗涉及廣州和香港的供應商合約糾紛。案件中,由於合同中沒有列明發生糾紛時適用內地還是香港的法律,遲遲未達成共識,對於涉糾紛的金額,亦無法取得一致意見。不過,對於陳浩庭參與調解,雙方都很歡迎。陳浩庭利用專業法律知識陳述各種利害,並以輕鬆方式曉之以理。雙方很快化解了糾紛,更達成了進一步合作的意向。

「他們信任不單單是我本人,更是我身後的香港專業法律服務,這是糾紛得以化解的關鍵。」陳浩庭說。

此次新發布的「指導意見」,在健全涉外涉港澳糾紛實質性化解機制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部署。陳浩庭特別留意到「推動建立調解員執業統一資格認證和調解員職業水平評價體系」這一說法。他指,香港在十餘年前已建立起了統一的調解員資格認證和評價體系,接下來,在「指導意見」精神指導下,未來大灣區有望建立起灣區統一認證和評價體系,這對於香港調解員前往內地服務,將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相信這個資格認證和評價體系是與香港對接的,這也意味着,不管是新入行的還是數十年從業經歷的調解員,都可以進入廣東開展服務工作,是很振奮的消息。」陳浩庭說。

「指導意見」助推香港調解資源灣區共享

香港國際調解中心主席、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主席羅偉雄表示,「指導意見」出台及相關安排落地後,將有大量的香港調解資源共享到廣州及其他大灣區內地城市。香港有國際領先的調解系統、人才、培訓資源及實踐經驗,實現大灣區共享,不僅將強化香港「超級聯繫人」的角色,亦將助力內地建立完善的商事調解架構和體系。

「以我的團隊為例,內地與香港全面恢復通關後,我們全年料參與超過1,000件涉及內地的跨境商事糾紛案,十倍於疫情期間,2024年後,相關服務案件仍將大幅增加。這些個案不僅會形成我們自己的經驗積累,也將為內地打造高質量調解服務提供借鑒參考。」羅偉雄說。

港青冀設專門窗口助知識產權保護

越來越多的港青選擇到南沙就業。圖為香港大學生在南沙自貿區參加實習計劃。(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關於為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提出,強化民生權益司法保障,具體包括加強教育、就業、醫療、住房、社保等民生領域司法保護,妥善處理引進人才、港澳居民因擇業擇居等產生的糾紛,依法維護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創業、學習生活權益。不少港人表示,民生領域權益涉及他們在南沙乃至廣東省內創業、就業、工作、學習乃至娛樂等多方面,從司法層面加以保障,不僅受益面廣,且相關安排將更加精準、有效。同時,他們亦就有關司法保障提出部分建議。

非遺傳承人、廣州柏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創始人李柏亨是在南沙創業多年的港青,借助南沙當地的創新創業政策和環境,他打造的「國潮娃娃」項目產品廣受歡迎。他表示,當前,灣區內地城市在知識產權保護等法律保障方面,相較以往有很大進步。借助政府12345服務熱線,也能夠輕易獲得相關法律諮詢和法律資源的對接服務。

「接下來,我希望能夠在細節上完善相關法律運用和保護安排。我從事的行業,需要比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比如,某種專利的申請,是要註冊外觀專利還是新型實用專利,哪些地方需要特別注意等事情,希望有專門的窗口可以提供諮詢和協助。」李柏亨說。

希望轉社保等相關流程能夠簡化

佛山南海青創工合空間負責人葉興華曾在深圳工作多年,亦經常往返於廣州、佛山等地。近年來,灣區內地城市逐漸完善港人在內地的就醫、住房、交通等安排,吃住行便利性極大提高。比如,去年,借助當地的購房政策及貸款政策放寬,他在當地成功置業。

「同時,我也希望更多方面的政策能夠再有細節上的突破,比如我花了一年多時間,才將深圳的社保醫保轉移到佛山,相關機制流程能夠簡化就方便得多了。如果我未來要在南沙發展業務或是看醫生,也希望南沙與灣區內地各城市相關政策能打通。」葉興華說。

(來源:香港文匯報A05:要聞 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