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长确保3月22日起 支付民事公务员节日津贴

印尼国际日报讯 3月15日,财政部长穆丽亚妮表示,支付给民事公务员、国军成员、警察成员的节日津贴,最快将于3月22日支付;这符合 2024 年第 14 号政府条例规定,该条例第 11 条规定,公务员、国军成员、警察成员和养老金领取者的节日津贴,最快于开斋节日前 10 个工作日支付。因此,最早从3月22日开始,即开斋节前10天。

财长解释说,支付给民事公务员、国军成员、警察成员的节日津贴,将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开始,按工作单位对节日津贴付款进行工资核对。 然后,在 2024 年 3 月 22 日,工作单位可以申请付款订单,并发出付款订单。对于养老金领取者和养老金受益人,该过程始于 PT Taspen 和 PT Asabri 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提交账单;然后,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政府将把资金存入 PT Taspen 和 PT Asabri,以便在 2024 年 3 月 22 日,节日津贴资金可以转入退休员工账户。

穆丽亚妮表示,所以,开斋节前是10个工作日,周六和周日不计算在内。 如果,工作单位迟迟没有向财政部提交付款令,则可以在开斋节后才支付工作单位的节日津贴。所以,不是过了开斋节,就不支付了。

根据财政部的记录,在开斋节前支付的中央机构民事公务员的节日津贴达到99.01%,其余的在开斋节后支付。如果,财政部没有收到付款令,我们就无法支付。(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