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明刊宪条例草案 废除女皇陛下、总督等过时提述


香港特区政府将向立法会提交《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以对多条条例作出杂项修订,并藉此机会针对一些不切合特区宪制地位的提述在多条条例中作出简单直接的适应化修改,以及废除若干条例中的过时条文或提述。根据草案,“总督”“立法局”等字眼均会被废除。
香港律政司发言人8日表示,条例草案内的建议修订由不同政策局提出,大致可分为两组:(一)不含法律适应化元素的修改,建议修订大多属于轻微、技术性和无争议性,但对更新或改善相关法例大有帮助;(二)含有法律适应化元素的修改,建议修订让香港法例得以与时俱进,以配合香港在“一国两制”宪制框架下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地位。
法律改革委员会秘书处在2022年牵头就香港成文法进行系统性检讨工作,其中主要涉及3个范畴:(1)法律适应化修改;(2)整合法律;以及(3)废除过时的法律。法律适应化修改是指识别和修订1997年7月1日前在香港生效的条例和附属法例中某些条文或提述,使之符合《基本法》及切合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的地位,并适当反映相关政策局的政策原意。
大部分含有法律适应化元素的建议修订均属术语或技术性质,例如对“女皇陛下、其世袭继承人或继位人”“总督”“官方”(英文文本内的“Crown”)“英国政府”及“国务大臣”等的提述。律政司已在今年2月向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发出资料文件,简介纳入条例草案的主要立法建议。有关政策局亦已就其立法建议谘询持份者,相关机构和团体并无异议。